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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4-08 12:43
解聘和辞职
1、 解聘:
(1)在职期间与顾客发生争吵、心态不端正,不服从分配和调动,与同事之间矛盾恶化,不进取,欺蒙上司,损坏企业形象,偷东西等一切不良行为,经多次教育劝说无效的一律解聘,情况严重者,扣发当月工资及提成,并送往公安部门处理。
(2)解聘后,未经上级领导同意,不准在养生馆和宿舍逗留。由同事陪同,收拾好自己的行李,所有事情交接完以后。立即离开。
2 、辞职
(1)需提前3个月递交辞职报告,经领导同意批准方可生效。
(2)辞职期间,工作不得懒散,不准带情绪影响其他员工,坚持到最后一天。违者扣除当月工资。
(3)辞职期间,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企业形象的事,盗取顾客档案,一经发现,扣发工资,情节严重者,移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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