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1
2014年河北承德第二届体育舞蹈
锦标赛暨公开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承德市体育局
承德市体育总会
承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
承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
三、媒体支持:承德电视台、承德广播电台、承德晚报、燕赵都市报、河北经济网、承德新闻网等。
四、 四、时间地点:2014年8月3日在承德市奥体中心体育馆举行。
五、参赛单位:各省市大中专院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及体育舞蹈运动学校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、体育舞蹈培训中心、体育舞蹈俱乐部及体育舞蹈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。
六、 比赛设项:见附表
七、 报名要求及参加办法
(一)、各参赛队需报领队1人、教练员2人。
(二)、各参赛运动员在同年龄组别不可跨赛组兼报。(即:报A组不得兼报B组、C组)。
(三)各参赛运动员有年龄规定的均以身份证、户口薄、学生手册为准,复印件无效。
(四)更换舞伴者,以高组别一方为准。
(五)16岁以下的青少年选手不得超越组别参加成人组比赛。
(六)参加中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标准组(金牌、银牌、铜牌)的选手,必须持有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颁发的《体育舞蹈技术等级证》,报到时验证。
(七)参加“女子集体舞组”比赛要求:
1、服装、动作组别:规定服装、按中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标准指定教材铜、银、金牌套路,不得超出指定范围。
2、舞种:见附表。
3、比赛形式:以小团体舞形式,每参赛小组人数6人,低于6人不计成绩。
4、为便于裁判员评判,比赛时要求选手同方向排列队形,不得变换初起队形,按规定套路标准完成。
5、评分方法:通过决赛计算成绩。
6、参加男女舞伴形式比赛的选手,不得参加该组别比赛,如有违规取消成绩。
(八)女子单人组别
1、参加男女舞伴形式比赛的选手,不得参加该组别比赛,如有违规取消成绩。
2、参加女子集体舞选手可参加该组别比赛。
3、参赛选手不得跨年龄组兼报。
4、比赛形式:每组不超过20人,取前12名。1至6名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;7至12名颁发获奖证书。
(九)十项全能组,服装不限。
(十)服装要求:执行《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服装规定》
(十一)其他事项
1、 以年龄组划分
成人组:以男女选手两人年龄较小者一方为准。
青少年组:以男女选手两人年龄较大者一方为准。
2、专业院校在校生,不得参加职业组和业余组比赛。
3、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指定教材规定步伐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执行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中国体育舞蹈竞赛规则。
(二)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。
(三)比赛采取决赛的程序进行。
(四)比赛裁判员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,河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、承德市体育总会选派。
(五)根据报名情况,主办方有权对组别设项及比赛程序进行调整。
(六)因本次比赛采用电脑计分,(全国比赛计分的系统)凡报名截止后,一律不再接受报名。
(七)报名后放弃比赛或其它任何原因不参加比赛,一律不退报名费。
(八)选手必须服从裁判的评判,如有申诉,须在当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诉书,按规定领队交纳500元申诉费,方可查阅裁判评判表。如无人为改动,此判决有效,500元申诉费不退回。
(九)参赛者必须遵守上述竞赛规则,违规者经劝阻无效的取消比赛资格,一律不退报名费。
九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(一)各组别取前6名,前3名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;
4至6名颁发获奖证书。
(二)如所设项目报名不足3对选手,该项比赛取消。
十、费用
(一)报名费
1、职业组:参赛选手每对300元
2、其它组别200元,女子六人组每队参赛费为600元,女子单人组每人参赛费100元。
十一、报名
(一)报名截止日期:各代表队于7月14日前将报名表以电子版报826871350@qq.com过期不予补报。
(二)为保证比赛规范、有序进行,请领队、教练及18岁以上运动员准备一寸免冠照片1张。
联系人:承德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王国才 李彦春
联系电话:0314-2020490
联系人: 承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赵磊 13831418001
邮箱:826871350@qq.com
地址:承德市山庄东路1号承德市体育总会办公室
十二、报到
请各代表队务于2014年8月2日上午11:00以前到承德市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办理报到手续。由于比赛时间紧,为确保各参赛队顺利完成比赛,请各代表队务必按照大会日程安排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以便顺利参赛。
十三、比赛地址
承德市奥体中心体育馆(市内乘坐9路或29路公交车到大学园区承德一中站或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)
十四、各参赛队食宿费、差旅费、医疗费用自理。住宿如需大会安排请提前向大会预订或自行预订。
十五、宣传与广告
有需要在秩序册做宣传的各参赛团体及个人,请提前与承德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联系。
联系人:赵磊 联系电 联系人:赵磊 电话 :13831418001 18631402566
十六、保险
请参赛单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,大会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均由参赛队自行负责。
十七、参赛选手必须提前30分钟到场接受检录,迟到或缺席的做弃权处理。
十八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